機械式立體停車設備的防墜落裝置結構形式有多種,在使用形式上總體分為兩種:
一就是平常所說防墜器:防止搬運器或載車板運行到位后處于空中靜態(tài)位置時墜落的裝置叫靜態(tài)防墜落裝置;與此對應另外一種就是動態(tài)防墜落裝置,即能夠防止搬運器或載車板在運動過程時墜落的裝置。不同類別停車設備,不同操作方式(人車共乘式、準無人式、無人式)的停車設備,對立體停車設備防墜落性能要求不一樣。
靜態(tài)防墜落裝置主要適用于升降橫移類、簡易升降類機械式立體停車設備。如對無人式、準無人式其它類別的立體車庫,汽車或人員須進出搬運器或載車板時,搬運器或載車板存在有500mm以上高度落差,并有墜落可能,為防止升降搬運器或載車板異外墜落,保護人員或物體,這些停車設備也應設置這種防墜落裝置。
動態(tài)防墜落裝置有效常用之一為安全鉗和限速器了,主要用于人車共乘方式,根本在于有效保護人員等。在我國現(xiàn)行立體停車設備標準中對汽車專用升降機有如下要求:“在人車共乘的升降機中(除液壓直頂式升降機外)均應設置安全鉗和限速器”。不僅如此,在起重機械定期檢驗規(guī)則中對安全鉗和限速器更為明確要求,“強制驅動式和曳引驅動式升降機(液壓直頂式升降機除外)設置安全鉗和限速器(人車共乘式),速度大于0.63m/s的升降機設置的安全鉗是漸進式安全鉗,當升降機墜落或者下降速度大于限速器的動作速度時,安全鉗能夠動作,并且切斷驅動系統(tǒng)的電源,限速器和安全鉗有型式試驗證明”。
在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(guī)范中還要求:“若轎廂裝有數(shù)套安全鉗,則它們應全部是漸進式的”。立體停車設備用液壓直頂式升降,為防止搬運器墜落而設置的防裂閥與油缸成剛性連接,有多個并列油缸時,為避免多個防裂閥很難同步動作而引起搬運器下落時傾斜,可共用一個防裂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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